3. 住进黑豹的家
王可可在组织的三年,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活着,但基本没什么用。
她至今记得特工学校毕业那天,校长把毕业证书递到她手里时那复杂的神情。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盯着她看了整整五秒,嘴唇哆嗦了几下,最后只挤出一句:“小王啊,出去以后,尽量别说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学校还得招生。”王可可很认真地答应了。她觉得校长说得有道理,她不能砸了学校的招牌。
但事实上,她在校期间也不是全无建树。她至少创下了一项纪录——特工学校建校以来,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蝉联综合成绩倒数第一的学生。按理说一个学生只会毕业一次,但王可可不一样。她在大一结束的时候,学校说她的成绩不够升入大二,建议她留级。她留了一级。大二结束,学校又建议她留级。她又留了一级。等她终于把三年制的大专文凭拿到手时,比她晚两届入学的学弟学妹已经先她一年毕业了。
所以她是“连续三届蝉联”倒数第一。所谓“三届”,指的是和她同时上过学的那三届学生。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也未必有来者,毕竟正常人都不会在同一所学校里当三次倒数第一。
王可可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她记得大一的时候,格斗课的老师曾经在一次课后单独找到她,说:“王可可,你的理论成绩是全年级最好的。你甚至能默写整本《近身格斗技术解析》,连页码都不会错。你只是……实战的时候,你的身体和你的大脑不太配合。”老师说得很委婉,王可可听懂了。她的身体和大脑岂止是“不配合”,简直是老死不相往来。
举个例子。格斗期末考试,王可可抽签对上了全年级最壮的一个男生。那个男生比她高半个头,胳膊有她大腿粗。王可可当时觉得天都塌了,结果一开打,她的身体像是被什么神秘力量附了体,一个完美的下潜抱摔把那个男生撂倒在地,紧接着一个十字固锁住了对方的手臂。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连站在场边的教官都忍不住鼓起了掌。但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要赢的时候,王可可突然松手了。因为对方的脸憋得通红,她怕把人弄伤。那个男生趁机反扑,把她直接按在了垫子上。教官的表情从欣赏变成了怜悯,最后打出了一个勉强及格的分数。
“王可可,格斗技术理论满分,实战……不评价了。”这是教官给她的最终评语。
她的枪法也是同样令人困惑。五十米固定靶,她能打出接近满分的好成绩,弹孔密集得让教官直呼“天纵奇才”。但一到移动靶,她的成绩就断崖式下跌,十发子弹有八发脱靶,剩下两发还打错了靶。教官检查了三次她的视力,每次都是标准的5.2。最后教官得出的结论是:“这孩子对‘动的东西’有心理障碍。她可能天生不能朝活物开枪。”
王可可觉得这个解释可以接受。她本来也不喜欢打打杀杀。她当初进特工学校,完全是一个意外。
她爸是中学体育老师,她妈是社区居委会主任。按照正常的轨迹,王可可应该去读个师范,回来当一个像她爸一样的体育老师,或者去考个社工证,像她妈一样管着社区里的大爷大妈。但高三那年,她在路上碰到了一个发传单的老大爷。那天下着毛毛雨,老大爷没带伞,怀里抱着一沓传单,每张都被雨淋得软塌塌的。王可可把书包里唯一的一把伞借给了他。老大爷很感动,拉着她的手说:“小姑娘,我看你骨骼清奇,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学校?”
那个老大爷就是特工学校负责招生的退休教官。王可可当时觉得“特工”这个职业很酷,像电影里那样,穿着礼服出入高级宴会,一边喝马天尼一边把情报用口红写在镜子上。她回家跟爸妈一说,她妈正在和面,头也不抬地说:“去呗,反正你文化课也考不上啥好学校。学个一技之长,回来考个辅警也行。”她爸犹豫了一下,说:“特工学校……是学杀人的吗?”她妈一擀面杖敲过去:“你家女儿能杀鸡吗?还杀人?”
于是王可可就去了。
她在特工学校的三年,用她妈的话说,是“花钱买了个大专文凭,不过好歹没花钱,因为学校给了困难补助。”特工学校不收学费,每个月还给发生活补贴。王可可觉得这条件不错,就安心念了下来。她的各科理论成绩都不错,尤其是格斗理论和枪械知识,卷子上的分数能让同学们羡慕得眼红。但一到实操,她就原形毕露。她不是不努力,她只是……下不了手。
她对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下不了手。包括训练用的假人。有一次课上学用匕首刺击,老师让每个人对着橡胶假人练习。全班都在“噗嗤噗嗤”地捅,只有王可可站在那里,握着刀,半天才憋出一句:“它会不会疼啊?”全班笑疯了。老师气得吹胡子瞪眼:“它是橡胶!是橡胶!你捅它一刀,它连感觉都没有!”王可可还是不肯捅,最后老师只能让她站到旁边,用一个纸板练习“刺”的动作。她把纸板刺穿了,很开心,说“这个没生命,可以刺”。老师翻了个白眼,从此再也没让她碰过任何模拟人体。
所以王可可的特工生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太顺利。她在组织内部的绰号很多,全都是同事们茶余饭后取的。最开始大家叫她“吉祥物”,因为她虽然没什么用,但组织里的每个人都挺喜欢她。她勤快、嘴甜、没脾气,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虽然干不成什么,但也不添乱。尤其是每次出任务之前,大家都要摸摸王可可的头,说“沾沾221的运气”。这个运气不是好运气,是保命运气。因为王可可这么笨的人都能从任务里全身而退,那自己肯定也没问题。
后来她的绰号变成了“破产姐妹之特工版”。这个绰号的出处是某次组织内部聚餐,王可可喝多了,抱着麦克风唱了一晚上的歌,从《勇气》唱到《隐形的翅膀》,唱到组织里最铁石心肠的教官都红了眼眶。第二天,后勤部主任宣布,因为经费不足,下个季度的外卖补贴取消。大家一致认为,王可可的歌声让所有人的精神都崩溃了,但经费的事和这个没关系。不过“破产姐妹”这个外号就这么流传了下来。
再后来,她的绰号变成了“移动的灾难”。因为王可可虽然自己不惹事,但她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故。有一次她去档案室帮忙整理文件,结果把一杯没盖盖子的奶茶撞翻了,奶茶流进了机密档案柜的锁眼里。锁坏了,打不开,整个档案室被迫封了一天。还有一次她在训练场边上看别人打靶,不知道怎么就碰到了什么开关,把靶场的移动靶机给弄停了,维修费花了组织半年的预算。从那以后,同事们看到王可可走过来,都会下意识地把手边的东西收一收,像防着自家猫跳到桌上把杯子推到地上。
王可可自己倒是不在意这些。她觉得绰号越多,越说明大家喜欢她。组织里的人虽然都笑话她,但对她其实不错。陈建国对她尤其好——当然,这个“好”可能建立在王可可工资低、好使唤的基础上。
陈建国跟王可可说过很多话,大部分都是关于组织、任务、黑豹的。但在所有这些话里,王可可记得最清楚的,是陈建国每次派任务时那句不咸不淡的口头禅:“221啊,组织对你的期望,就像对你的业绩一样——几乎没有,但还是要试试。”
王可可觉得这句话挺伤人的。但她又想,陈建国说的是实话。她的业绩确实是组织里最差的。她唯一拿得出手的“业绩”,就是帮退休大爷买过三天菜。
她的第一个正式任务是跟踪一名政要。目标人物姓周,五十多岁,微胖,秃顶,在政府里担任一个不大不小的职务。组织怀疑他和境外势力有勾结,需要搜集证据。王可可跟踪了三天,确实跟踪了一个和周政要长得很像的退休大爷。那个大爷姓邹,是附近小学的退休语文老师,人很和善,第一天发现王可可跟着他,还问她是不是想学书法。王可可跟了邹大爷三天,帮人家买了两斤排骨、三把青菜,还推着轮椅送大爷去公园里喂了一次鸽子。等到第四天她终于发现自己跟错人了,任务早已过了时限。陈建国气得三天没吃下饭,王可可委屈巴巴地说:“可是邹大爷真的和周政要长得好像啊,您不觉得吗?”
陈建国没有回答。他让人把王可可拉走了。
第二个任务稍微高级一点,是潜入某家公司窃取一份商业机密。王可可伪造了一份简历去面试,凭借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和能聊天的本事,顺利入职了行政部。她在公司里如鱼得水,帮前台小姐姐收快递,帮财务大姐报销单,帮老板的儿子辅导英语,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员工生日会。全公司上下没有一个不喜欢她的。一个月后,公司老板请她去家里吃饭,说想认她当干女儿。王可可很开心,在老板家里吃了两碗饭、三个鸡翅、四块红烧肉,然后窝在人家沙发上睡着了。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组织催她交文件,她才想起自己是去偷东西的。那份机密文件还好好地锁在老板办公室的抽屉里,而她连老板办公室的钥匙都没搞到。
陈建国的脸黑了一个星期。
第三个任务,陈建国已经不怎么想派她去做了。但组织实在人手不够,只能把最没难度的活交给她:伪装成外卖员,去目标人物的住所安装窃听器。王可可信心满满地去了。她穿着外卖骑手的衣服,戴着黄色的头盔,提着一盒外卖在目标小区楼下转了三圈,终于找到了正确的单元楼。她上楼,按门铃,门开了,目标不在家,是邻居帮她收的外卖。她把外卖交给邻居,然后回到楼下,从电动车后座箱里拿出窃听器,准备上去安装。然后她发现,窃听器不见了。她把窃听器和外卖混在一起,装进了餐盒里。现在那个餐盒被邻居拿回家了。王可可疯狂地跑上楼,敲开门,说:“那个,刚才的外卖我送错了,能不能还给我?”邻居一脸困惑地把外卖还给了她,但餐盒已经被打开了,里面的食物少了一个包子。窃听器上沾满了猪肉大葱馅的汁水,不知道还能不能用。王可可硬着头皮把窃听器擦干净,安装在了楼道的消防栓下面。结果当天晚上,消防队来检查设备,把窃听器当成了违禁品收走了。后来那个窃听器被送到了当地派出所,引起了不小的误会。陈建国赔了一大笔钱把这件事压了下去。
从那以后,陈建国就再也没给王可可派过正式的活。她的日常任务变成了给组织里的其他同事打下手、跑腿、送文件、写报告。王可可觉得这样也挺好,清闲,安全,不用打打杀杀。她也渐渐接受了自己的定位:组织里的吉祥物,一个不用出任务的编外人员。每个月到点领基本工资,五险一金自理。挺好的。
所以当陈建国把她叫到办公室,一脸严肃地说“221,组织决定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的时候,王可可的第一反应是:“首领,您是不是叫错人了?”陈建国说:“没有。这个任务非你莫属。”王可可“啊”了一声,心里又紧张又兴奋。她以为组织终于看到了她的潜力,终于要给她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了。她甚至已经开始想象自己成功完成任务后,同事们崇拜的目光和领导表扬的场景。直到陈建国把那份关于“黑豹”的文件推到她面前,王可可才知道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文件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任务目标“黑豹”,L集团实际控制人,危险性S级,组织内已有多名特工任务失败,目前无人愿意接手。王可可的心凉了半截。她问:“首领,为什么让我去?”陈建国咳嗽了一声,开始摆事实讲道理:“第一,调查显示黑豹喜欢没心眼的女人。你完美符合。第二,组织实在没人愿意去了。第三……”他顿了顿,目光在王可可身上停了一秒,“你最便宜。底薪低,五险一金自己交。任务完成之后,奖金也不高。”王可可沉默了。她用一种“我就知道”的表情看着陈建国,陈建国也用一种“你知道就好”的表情看着她。两人对视了五秒,最后王可可说:“那我的社保能接着交吗?”陈建国说:“能。不过得等你回来。”王可可说:“万一我回不来呢?”陈建国想了想,说:“那就给你上个身故险,受益人写你妈。”
王可可被这个答案感动到了。她没想到组织居然还考虑了她的身后事。于是她接受了任务。她走后,陈建国对旁边的郑小帅说:“这个任务,咱们就死马当活马医了。她要是能杀了黑豹,我陈建国的名字倒着写。”郑小帅啃着苹果说:“您名字倒着写,不还是陈建国吗?”陈建国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滚!”
王可可后来才知道,陈建国和黑豹之间的恩怨,比组织文件上写的复杂得多。但当时的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要在L集团潜伏下来,找到黑豹,然后——见机行事。这四个字是陈建国给她的最终指示,说得模棱两可,王可可理解为“你自己看着办”。
于是她便看着办了。首先,她花了三天时间写了一份在L集团市场部的工作总结。因为陈建国说,她需要伪造一个假身份,但王可可觉得,既然要找工作,就要认真找。她把自己简历上那些不太光彩的部分美化了一下,然后把所有能证明她能力的证书都塞了进去。她在特工学校的毕业成绩单她没好意思放,而是用“性格开朗,善于沟通,能快速融入团队”这种话代替了。她还放了高中时的三好学生证书,以及社区志愿者证明。陈建国看到简历时,沉默了三秒,说:“你先去人力资源部报道吧。”
王可可很努力地准备了面试。她看了三天关于L集团的资料,背下了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主要业务,甚至把L集团近几年的财务报表都翻了一遍。虽然她看不太懂,但她至少记住了几个关键数字,以备面试官问起。结果面试那天,她紧张得要命,说话结结巴巴,背的东西全忘了。面试官问她为什么想加入L集团,她脱口而出:“因为我觉得L集团很有前途,我也很有前途,我们在一起,就是……”她卡住了。面试官抬头看她:“是什么?”王可可憋了半天,说:“是缘分。”面试官笑了。王可可觉得自己完了。但意外的是,她居然通过了。
后来她才明白,市场部看中的并不是她的专业知识,而是她的亲和力。人力资源部的评语写着:“候选人形象良好,具有极高的亲和力和感染力,适合市场部一线业务岗位。”王可可看到这个评语,高兴得像个傻子,完全没意识到“亲和力”这三个字,其实是“傻得让人没有防备心”的同义词。
入职之后,王可可就忙了起来。市场部的工作繁琐而细碎,她被安排跟在一个老员工后面学习,每天的任务是整理客户资料、打电话回访、整理会议纪要、跑腿送文件。她学得很慢,但态度很好,遇到不懂就问,问完就忘,忘了再问。老员工一开始还挺耐心的,后来每次看到王可可抱着一堆文件满脸迷茫地走过来,就头疼。但王可可有本事让所有人凶不起来。她会笑得露出一整个酒窝,把文件往人手边一放,说:“姐,你帮我看看这个呗,我又不会了。”老员工叹口气,把文件接过去,刚想说她两句,王可可就递上一杯热乎乎的奶茶。老员工喝了一口,气就消了。她一边教王可可一边想,这孩子怎么这么惹人疼呢。
王可可在公司里混得如鱼得水。她记不住客户的名字,但能记住每个人的饮食偏好;她算不清业绩报表,但能在团建时把所有人逗得哈哈大笑。她三个月零业绩,但没有人真的讨厌她。经理每次骂她,都像在教训自家不争气的小辈,骂完之后还会加一句:“中午别老吃煎饼果子,没营养,去食堂打两个菜。”王可可说:“食堂太贵了。”经理说:“刷我的卡。”
可这些并不能挽救她的业绩。王可可每天数着日子,算着发工资的时间,越来越焦虑。她不是怕被开除,而是怕被开除之后,就再也找不到黑豹了。她的任务已经拖了三个月,组织虽然没催她,但她知道陈建国打电话给她的频率越来越高了。一开始是一个星期一次,后来是三天一次,再后来是一天一次。陈建国每次打来,开头第一句都是:“221啊,怎么样了?”王可可说:“还在找。”陈建国说:“你找了三个月了,还没找到?”王可可说:“L集团太大了,我不知道黑豹具体在哪个部门。而且我的业绩不够,可能等不到发工资就被开除了。”陈建国沉默了几秒,说:“所以你的意思是,你还没找到目标,就要被目标公司清理出门了?”王可可“嗯”了一声。陈建国又沉默了几秒,然后说:“行吧。你尽量。实在不行,你就回来吧。组织给你报销路费。”王可可说:“好。”
但王可可不想回去。倒不是因为她多有职业操守,而是她觉得回去了更丢人。她想再拼一次。于是她开始在深夜加班,以“整理客户资料”为名留在公司,等所有人都走了之后,偷偷溜到各个楼层,寻找关于“黑豹”的蛛丝马迹。她翻遍了公司内网的公开信息,又溜到档案室门口张望了几次,但始终没有找到任何和“黑豹”直接相关的线索。直到有一天,她无意中在洗手间的隔间门上,看到了一行用口红写的小字:“秦总今晚十点,B3停车场。”下面还画了个箭头。王可可觉得这可能就是黑豹的线索。她等到了晚上十点,溜到了B3停车场,果然看见了一个人影站在一辆黑色轿车旁边。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黑豹,然后就被打晕了。
现在,她住在黑豹的家里。
王可可躺在床上,回忆到这里,忍不住用被子蒙住了头。太丢人了。她从组织里的“吉祥物”,变成了敌人家的“吉祥物”。身份变了,本质没变。她甚至觉得,如果秦墨也给她一个绰号的话,大概会叫她“饭桶”。毕竟她昨晚和今天早晨的表现,确实和一个饭桶没什么区别。
她在被子里闷了好一会儿,直到肚子开始咕咕叫,才不情不愿地爬起来。早饭和午饭都已经吃过了,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秦墨不在家,早晨吃完早餐后,她就出门去公司了。临走前,她站在玄关,用一种不太像绑匪的语气对王可可说:“我下午回来。你在家待着。想吃什么告诉管家。”
王可可当时还没完全清醒,嘴里含着半口吐司,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等她反应过来,秦墨已经走了。偌大的别墅里只剩下管家、厨师、两个清洁阿姨和几个她看不见但知道存在的保镖。
她一个人的时候,脑子终于开始慢慢恢复运转。她开始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她是一个特工,一个身负使命的人。虽然她的使命在别人看来是个笑话,但她自己得认真对待。她不能在敌营里光顾着吃。她得做点什么。
她在房间里转了几圈,然后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窗前,对着山下的城市景观思考人生。窗外的景色确实好,放眼望去,层峦叠嶂,远处的高楼在薄雾中若隐若现,像一幅淡漠的水墨画。但王可可无心欣赏。她的脑子里在盘算着几件事:第一,怎么和郑小帅联系,告诉他自己还活着,并且在黑豹家里过得不错,让组织不要担心;第二,怎么在这栋房子里找到关于“黑豹”的有用情报;第三,晚饭吃什么。
前两件事她暂时没有头绪,第三件倒是有。她决定先解决能解决的。于是她下楼去找管家,问晚上有什么好吃的。管家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黑色马甲,举手投足都带着一种英式管家的做派。他看见王可可从楼上下来,毕恭毕敬地欠了欠身:“王小姐,您有什么吩咐?”王可可有些不好意思:“没有没有,我就是想问问,晚饭吃什么?”管家说:“秦总交代了,您不能吃番茄,所以厨房今晚准备了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玉米排骨汤。甜点是焦糖布丁。”王可可听完之后,整个人都呆住了。她只跟秦墨说了一句“不吃番茄”,对方不仅记住了,还专门让厨房调整了菜单。
“你们秦总……对每个俘虏都这么好吗?”王可可下意识地问。
管家的表情没有一丝波澜,但王可可觉得他的嘴角似乎动了一下:“王小姐,您是我们这里的第一位客人。”
王可可“哦”了一声,转身回房,走了几步又退回来:“那个,焦糖布丁可以要两个吗?”管家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职业的微笑:“当然可以。我会转告厨房。”
王可可心满意足地回房了。她坐在床上,开始认真审视自己的处境。她是一个俘虏。但她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