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风花佳节(上)[番外]
午夜十二点过十七分,天使的馈赠。
吟游诗人拨动琴弦,完成了今夜的最后一场演出,酒馆内掌声雷动,酒客们对今日的精彩弹唱相当满意。
优雅谢幕后,温迪迈着轻快的脚步,坐上了吧台前的高脚凳。
不等他开口,代班的临时酒保迪卢克端上了早已准备好的蒲公英酒:“你的。”
温迪端起酒杯,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感叹道:“哎呀哎呀,不愧是晨曦酒庄出品,连最基础的蒲公英酒的味道都比其他酒馆好得多!”
迪卢克慢条斯理地冲洗酒杯,从酒柜中挑出一瓶基酒:“想试试新菜单吗?”
“欸?”
温迪从美酒中诧异抬头:“你竟然会主动和我说这话?真难得!就不怕我把你这儿的库存喝光?”
迪卢克不置可否。他拧开酒瓶盖:“这是来自至冬的‘火水’,也是天使的馈赠里酒精烈度最高的酒,我还没试过用它来调酒。”
被当作试酒小白鼠的温迪欣然答应:“火水啊……我有很多年都没喝过了,毕竟蒙德也不太流行这种高浓度的酒类。”
透明的火水被斟入量酒器中,迪卢克把火水倒入摇酒壶,又捣碎了落落莓、柠檬和薄荷,与冰块一起加入摇酒壶,拧紧壶盖开始摇晃。
哗、哗、哗!
冰块和原料在壶中碰撞,声音清脆,温迪眯着眼,期待着迪卢克的新酒。
迪卢克摇匀了酒,却并没有立刻倒出来,而是先用柠檬在玻璃长脚杯的杯沿处涂抹一圈,沾上些许盐粒,最后才将摇好的酒倒入杯中。
迪卢克调酒花了点时间,温迪早就饮尽蒲公英酒了。他立刻接过下一杯酒,抿了一口,认真地咂咂嘴,点评道:“火水的辣度被落落莓和柠檬的酸味压下去了一些,又混合了明显的咸味,最后才是薄荷的清香……唔,总体来说还不错。”
迪卢克点点头,取走温迪喝光的蒲公英酒酒杯,随手清洗起来。
午夜时分的酒馆,是蒙德城一天之中最热闹的地方。酒客们结束了一日的劳作,总算能在闲暇时与三五好友相聚,喝个痛快,闲聊时自然也不会太过小心言辞。
闲言碎语就这么飘进吧台二人的耳朵里:“第一批远征军的骑士已经回来了,就今天早上,从南城门进来的。”
“我怎么没看见?”
“天还没亮的时候回来的。那时候连鸽子都还在睡觉呢,就我是劳碌命,要赶早抢货,这不,恰好碰上了。”
有人好奇:“大团长回来了吗?”
“这倒是没看到……唔,不过,说起大团长,我听说,他好像在挪德卡莱找到了对象,还是个男人!”
此言一出,周围人齐刷刷看过来——桃色新闻总是比别的消息更加具有吸引力:“真的假的,好野的史!”
“法尔伽看起来不像是会谈恋爱的样子啊,要说他的恋人是蒙德还有几分可信度。”
“等会儿,至冬人不是都那什么……呃,恐同?”
另一头的吧台里,迪卢克心不在焉地洗干净酒杯,冷不丁听见温迪开口:“我们的迪卢克老爷,今天特意来酒馆代班,不会就是为了听八卦吧?”
迪卢克淡淡道:“这也是收集情报重要的一环。酒馆的消息总是最灵通的,那些看似无厘头的闲言碎语,有些并非空穴来风。”
温迪手肘撑在桌沿,看着迪卢克没接话,眼神亮晶晶的。
“……”
意识到自家神明可能又要开始作妖,迪卢克警惕起来:“怎么,我说的不对?”
温迪眨眨眼,又指指自己:“你怎么不问我?”
迪卢克抱臂:“收收你那些似是而非的诗句,我懒得花心思和时间去猜。”
温迪长长地“欸”了一声,失望道:“明明酒馆里的大家都很喜欢听我唱诗的!”
迪卢克:“你要说就说简单点,去掉多余的修饰和形容。”
他话锋一转:“看你的意思,法尔伽团长找到伴侣的事大概是真的吧。”
“嘿嘿,你这不是都猜到了吗?”
温迪笑眯眯道:“远方冻原的朔风早已为我送来了特别的消息——我们敬爱的法尔伽团长,在挪德卡莱与他此生唯一的伴侣相遇相知、惺惺相惜。并且……”
迪卢克露出注意的神色。
温迪:“他们要一起回来参加风花节哦。”
初时的惊讶后,迪卢克淡淡点头:“原来如此。法尔伽大团长……他一直忙于公务、守护蒙德,如今能有人与他相伴,也是件好事。”
说着,迪卢克快速调出一杯鸡尾酒,端给前来点单的客人。他抽空看向温迪:“听你的意思,法尔伽的伴侣,是至冬人?”
温迪:“嗯嗯,不仅是至冬人,还是一名曾经的至冬贵族哦。”
“……”
迪卢克挑挑眉,眸光微敛:“贵族?……呵,既然是法尔伽看上的,那想必和蒙德的旧贵族大相径庭吧。”
“这个嘛……反正他们也快回来了,到时候,你亲自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温迪放下喝空的酒杯,毫无形象地伸了个懒腰:“啊呀,感谢迪卢克老爷的招待,我走啦。”
迪卢克下意识:“你去哪?”
他心中疑惑:居然不多喝几杯吗?什么事这么急?
温迪轻快地走到门边,侧首眨眨眼:“自由的风去哪里都可以哦。”
夜半的蒙德城,专门经营酒馆的街巷总是最热闹的区域,街道上也有不少西风骑士来回巡逻执勤。温迪走出天使的馈赠,和认识的骑士们打过招呼,径直往南城门而去。
走到城墙旁,温迪见周围无人,足下轻轻一踮,翩然飞上墙垛,在垛口坐下,远眺对面的石桥和原野。
夜色寂寥,细碎星子在果酒湖中闪耀,辽阔平原上送来温暖湿润的风,花香馥郁,散入满城,又是一年春日。
月倚远山,霜色如瀑,在深蓝调的天穹下,垂目注视着蒙德的土地。
旗帜高扬,在夜风中猎猎作响,远征的游子骑着骏马,穿越冻原与高山,跨过草场与河流,终于回到了他们心心念念的故土。
温迪耳朵微动,目光投向远征军归来的方向。
打头阵的两人并辔而行,身后则是远征军的众将士。
即便日夜兼程的疲惫还留在脸上,眼瞧着蒙德城就在前方,与亲朋的团聚就在下一刻,年轻的将士们依旧不掩喜色。
“……过了桥就是城门。”
法尔伽的说话声随风飘来:“现在夜深人静,只有酒馆还在营业,可以不用担心与居民抢道通行。”
闻言,与他并辔骑行的年轻男子低低一笑:“不愧是团长,思虑周全——我还在奇怪,为什么要挑凌晨时分入城。”
听见夸奖,法尔伽的眉梢又添了一分归家以外的喜悦:“哈哈,‘不得无故扰民’是骑士团的铁则,被你这么一说,倒成了我一个人的功劳了。”
远征军众人越走越近,温迪也看清了那名年轻男子的相貌,眼尾一弯,频频点头:“嗯嗯,果然是一表人才,法尔伽的眼光可真好。”
话音刚落,法尔伽若有所感,抬头望向城墙上方:“……”
距离有些远,夜色下也只能模糊地瞅见一个不高的身影,几乎和墙垛融为一体。
菲林斯沿着法尔伽的目光望去:“……那里有人。是谁会坐在城墙上?”
虽然没看清,法尔伽却无比笃定。他低声:“是巴巴托斯。”
菲林斯恍然。再抬眼去瞧时,那个人影已经消失了。
法尔伽:“别在意,他一向随性。”
菲林斯:“没关系,我们会有机会碰面的。”
远征军跨过大桥,逐队入城。
相比起法尔伽的感慨,菲林斯更多的情绪是新鲜感:如法尔伽所言,蒙德是个四季如春、花草丰美的国度,和边陲之地的挪德卡莱截然不同。
正想着,菲林斯忽觉手腕一紧:“?”
法尔伽牵起菲林斯的手和缰绳,单眼眨了眨,眉眼间写满归乡的期待:“后天就是风花节了,我们倒是刚好赶上。琴已经准备好了庆典,这次不止是庆祝节日,还有远征军的凯旋。”
菲林斯莞尔:“第十九次。”
法尔伽:“嗯?什么十九次?”
“你提起风花节的次数。回来的路上,你一直和我絮絮叨叨蒙德的节庆假日、人文风貌,还有你收养的两个孩子、骑士团的团员们。”
“啊……咳咳,我就是,太紧张了!你懂的。”
“为什么感到紧张?蒙德是你的故乡。”
法尔伽脱口道:“毕竟这次是和你一起回来。”
菲林斯似笑非笑。他凝望着近在咫尺的爱人,澄黄的瞳孔中仿佛因这话而多了一缕光。
“……”
法尔伽深吸一口气,心道:怪了,明明在没和菲林斯确定关系之前,自己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在他面前侃侃而谈,有时喝高了也会说些不着边际的话,甚至还会暗搓搓地讲一些不那么……上得了台面的荤话;
但现在……想说的话都要再三斟酌,以免讲出什么不该说的,冒犯了克里洛。
法尔伽心念电转,突然发现,自己貌似不是一个合格的蒙德人——哪有蒙德人连好听的情话都不会说的?
菲林斯见状,也不戳穿:“别发呆了。我们到了。”
法尔伽按捺着咚咚直跳的心,领着众将士来到演武场上,清点完人数后叮嘱众人轻声回家,随后原地解散。
比起挪德卡莱,蒙德的平均气温要高出不少,法尔伽早就热得脱了他的毛领大衣,一回头发现菲林斯也把外套褪下揽在臂弯:“蒙德很漂亮吧?”
菲林斯没有收回远眺风神像和风车的目光:“是的,充满了古典风情……这里和平安宁,和北地是截然相反的风貌。”
法尔伽感慨:“五年多了,除了中途因为处理伊洛克的事回来过一趟,其余时间都在外面。终于等到回来的这一刻,蒙德还是没什么大的变化啊。”
“是好事。人们能在安定的环境下生活,在如今的提瓦特,是一种幸运。无论是那位风神,还是由你领导的骑士团,都功不可没。”
“咳咳,克里洛,你这话说得我有些飘飘然了……”
法尔伽很不争气地红了脸,他那公然逃班喝酒的厚脸皮荡然无存:他亲爱的克里洛巧舌如簧,夸奖都像在调情!
菲林斯看向法尔伽,眉梢跳动着愉悦,似乎是觉得法尔伽窘迫的模样十分有趣:“你住在哪儿?我们回家吧。”
法尔伽:“欸?回、回家……”
菲林斯佯作心伤:“莫非,法尔伽先生是想让我这个外乡人露宿街头?”
法尔伽慌忙摆手:“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突然听到你这么说,有些没反应过来……呃哈哈哈,我家——我家在哪儿呢?”
北风骑士仿佛一夕之间失了忆,在原地和无头苍蝇似的乱转两圈,迟迟才忆起回家的路:“这边。”
菲林斯被法尔伽牵着手,一路往他的住宅而去。
法尔伽没去他在骑士团的宿舍,而是直接回了城内的老宅。结果就因为听菲林斯说要和他住在一起,晕头转向之下竟然忘了一件事——
许久无人打理的小院杂草丛生,各种爬虫鼠蚁都在花园里安了家,主屋内亦是灰尘遍布、蛛网虬结。
法尔伽懊恼:“这真是……这里暂时不能住人,我们还是回骑士团吧——我猜,琴会派人打扫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