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 5 章
明珂其实不喜欢天文,甚至对天文一窍不通。
在她这种纯文科生的脑子里,天文理论和难缠的物理数学永远不分家,而她看见这俩科目就脑袋疼。
但程昱先不是。
他和她擅长的东西完全相反,省里每逢物竞、数竞都能拿前几名。要不是碰上她们这一届开始教改,说不定早被几所名校破格录取了。
点进这个论坛也是一个偶发意外。
上学期末的信息技术考试,程昱先在那个班级正好在她这个班的前面。
或许是考试比较简单,考完之后他还无所事事地上了会儿网。明珂特意记住了他用的那台电脑,接替了他的位置,在浏览器历史记录里看见了这个天文爱好者的网页论坛。
在这之前,她和学校里迷恋程昱先的其他女孩们没什么区别,对他的了解仅仅止于大家都知道的那些。
深中人大部分都知道程昱先这号人物。
他并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那些成绩优异的学霸,不循规蹈矩,随性又张扬。也知道他在“差生”和“三好学生”之间都玩得来,抽烟喝酒翘课打群架这些违反常规的事儿也没少干,因此老师们提起他也是喜厌参半。
而看见这个网站后,明珂莫名有种窥探了他隐私爱好的感觉。
她想起上学期期末考第二天的午休时间,自己特意绕了远路去楼下上厕所。实际上,只是为了经过三班靠后门的那个位置多看他一眼。
那天天气很好,冬日里难得的暖阳照耀在狭窄的走廊过道里。
男生正趴在桌上睡午觉,清瘦的肩胛骨埋在卫衣里。挺鼻薄唇,漆长的睫毛慵懒垂下,是没法不让人多瞥几眼的好看。
有风吹起他桌上那本课外书的页面,翻至封面,上面写着《彼得·潘》几个大字。
明珂在放学时间去了趟书店,买了这本詹姆斯·巴里写的童话书。
永无岛的彼得潘。
一个骄傲任性的孩子,永远年轻热烈的少年。
彼时,明珂在网上看见这句书评时第一反应就想起了程昱先。于是他于自己而言,有了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昵称———彼得潘同学。
很巧的是,她在这个天文论坛里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这个网名。
彼得潘是个纯粹的天文爱好者,他发的帖子有时是科普“小北斗七星是乌尔萨小调的一部分”,有时是介绍“宇宙里最小的星座叫克鲁克斯星座”。底下还有一群网友建楼补充什么时间方程式和万有引力的影响。
和这群真正爱好天文的人在同一个论坛里,明珂知道自己是个格格不入的外来者,不过她谨慎地藏好了自己对这些东西一窍不通的尾巴。
尽管她和这位彼得潘从来不聊彼此现实生活中的事,甚至不知道对方性别籍贯……但或许是因为他这个ID,明珂对对方没太多防备疏离的心理,甚至有种仿佛和程昱先有了什么关联的荒诞想法。
明珂回复他:和喜欢的人说上话了,很开心。
彼得潘:说什么了?
她看着这几个字陷入沉思,回想了早上到晚上的这两次,他们之间的对话少得可怜。
而且……就算程昱先记得自己,也说明不了什么。学校里女高中生留短发的不多,何况他又是记忆力这么好的人。
指尖在桌上敲了两下,明珂回道:也没说什么重要的,但就是挺开心的。
她躺在床上,点开自己的个人微博。
微博算是明珂的日记本,没有和任何朋友同学互关,也没人知道,内容只有她的碎碎念。她是个很难掌控驾驭情绪的人,又偏偏是多愁善感的敏感性格,只能把出口寄托给饱满的表达欲。
她写日记并没有每天记录的恒心和自律,只是偶尔心血来潮、偶尔觉得这天发生了值得记录的事才会写下来。如果有人无意看见少女的微博号,大概只会觉得在看一本无厘头的心绪散文。
有时酸得掉牙,有时矫情得毫无逻辑。
她爱写老家山林里的晨间起雾,写路灯下昏黄淋漓的雨水,写明家巷子口的白墙上攀了一架山茶花,写心情不好时想去无人的远处吹风看海。
今天,她写的是意外之喜的荔枝糖和薄荷味烟草香。
写晚风灌满他白色T恤的下摆,写少年在车水马龙的街头长身伫立,过往路人步履匆匆,把他衬得多么出众。
“而我呢?我是想自由出逃到冰岛一角的风,是浪漫玫瑰花束里的腐烂一朵。是粼粼海面上被吹起的一阵波澜,是散落在深州春天的一片叶子,是随着落日余晖变换颜色的交通灯。”
“我是雨季,是暴雪,是百老汇里不起眼的一出戏。我是嘉年华节目里清白无趣的败笔,是教堂玻璃里反射出的残骸,是天亮之前的大梦初醒。”
“亲爱的彼得潘同学,我是你不会过多了解的甲乙丙丁。我想靠近你,想待在你身边做那颗安静的篮球。”
这大概是她在无人问津的网络一隅里,最盛大的秘密。
周五上完上午第二节课。
早上下过雨的缘故,不用跑操集合。
教室广播里还在放跑操专用的进行曲音乐,被后排的方异年跳起来关掉。他直接打开了讲台那的多媒体电脑,调了几首流行音乐出来。在补觉的洛盛夏被这一连串的粤普rap吵醒,操着一口尖细的嗓音骂他。
不知道是不是班里的刺头儿总喜欢和学霸女生作对,反正方异年总喜欢惹她,惹恼被骂了也没脸没皮地不记教训,转眼又乐呵呵地凑上去找骂。
明珂和常蓓接完水回来,一眼朝班级那看过去,桌上趴倒补觉的有一大半。另一半里有做题温书的,还有在走廊过道这几个地方瞎逛的。
两个前桌女孩刚去学校后门的新华书店里买了两本最新刊期的杂志《流年》,常蓓找她们借了一本和明珂共着看。
那年纸媒还兴盛,很多青春风格的杂志小说层出不穷。
《流年》是当时最火的一类,里面有长篇短篇的言情故事,喜剧悲剧都有。一周出一版新刊,一本也才六块钱,中学时代的女生多多少少都看过。
明珂对“恋爱”这几个字的青涩萌芽期就是从接触这类杂志开始。
她情智开得晚,初中看着同学早恋牵个手都要惊讶许久。到高中,大家好像更胆大了,会在私下讨论谁和谁在小树林里惊心动魄地吻了多少分钟,更出格的例子也数不胜数。
明珂不参与,也不理解。
她从小到大都是长辈和老师眼里的“老实孩子”,虽然成绩平平,但也从来不闯祸,在班里属于透明体质的老好人。
她看书速度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对故事也极少咀嚼,看书总先翻到最后一段。如果确定是不喜欢的悲剧结尾,就会看得更加囫囵。
“这里新开了一个读者来稿的专栏诶。”常蓓终于看到了后边,推推她胳膊,“你要不要试试?”
“我还是算了吧。”
几乎是下意识拒绝,但她又低头瞥了眼投稿邮箱。
班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安静了许多,音乐声也放小了,这令后门女生的笑显得很突兀刺耳。
常蓓往后看了眼吵闹的源头,努努嘴吐槽:“那个林笙歌真是哪都玩得开啊,居然能和程昱先说上话。”
听见熟悉的名字,明珂愣了下,也往后看过去。
林笙歌像是没睡醒,额前刘海劈了叉。她靠在后门门框那,校服外套没好好穿,半褪到手肘那,正打着哈欠和走廊外的男生们聊天。
毫无意外,在那人堆里被众星捧月的就是程昱先。
他懒洋洋地倚着走廊的栏杆,侧脸的下颚线条凌厉分明,神情松弛又玩世不恭,混里混气地在人群里笑。也不怕被老师抓,指尖明目张胆地还夹着一根烟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