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Chapter09
雾气弥漫的浴室内,谭修则冲了会凉,见外面还没有动静,他又不嫌麻烦地泡了会澡,脑袋靠在浴缸边眯了会,热气蒸腾得意识模糊,不小心睡着了。
宋桉拿衣服回来,敲了敲浴室门,“衣服给你拿来了。”
没有动静,她有些担心,又敲向门。
“谭修则?”
里面突然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水声,宋桉敲门的手一顿,将衣服放在凳子上,道:“我把衣服放在门口了。”
放完衣服,宋桉在门口停了会。
呼吸间能闻到沐浴露淡淡的木质调香味,带着点柚子的微苦回甘,是她一直在用的那款。
这么多年过去,都没有变过。
宋桉的咽喉像被一团浸了水的棉絮堵住,一呼一吸间都闷闷的,说不清其中的万千滋味。时间流逝得太慢,她又觉得等在门口不太妥当,漫无目的地踱步到沙发处,拿起手机随意地浏览着积累的非工作消息。
浴室内,谭修则被一阵温和的女声唤醒。
耳边连续滴入冰凉的水珠,悄无声息,他被凉意激起一个哆嗦。
恢复意识的瞬间,谭修则便感受到脑袋两侧同前额又涨又闷,清楚是醉酒的表现,于是用力揉了会太阳穴。等他睁开眼,视线恢复清明时注意到周围的环境,不可置信地从浴缸里坐直上半身。
晕乎乎的醉意顿时醒了一大半。
外面那道女声再次传来,这一瞬,谭修则听得很熟悉,不是在梦里。
再加上浴室的构造装修,和柜子上洗漱用品的常用品牌,猜出这是哪里并不难。
为保稳妥,谭修则还是先回了声,“好。”
外面很快安静下来,但谭修则的目力很好,隔着虚无缥缈的雾气,他一眼便瞧见浴室门前徘徊不定的人影。
瘦瘦长长的,依稀还能看出顺滑的黑发。
谭修则揉着眉心,竟生出了几分荒诞,开始细细回想今日发生的事情。
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让他到这里来的。
他清晰记得,他是今日下午临时来的苏城,万华集团的陆总要出国一月,要与他提前商讨苏城度假村的开发项目。
本来仅仅是商务应酬,桌上摆着的昂贵酒水也只是装点,谁曾想在餐厅碰到了家族聚餐的梅老。梅老是出了名的爱喝酒,而梅老不仅是陆总的老师,也是他敬重的长辈,又正逢除夕佳节,两人根本推脱不掉梅老的盛情邀请,被迫赶鸭子上架,陪着梅老一杯接一杯的喝着。
他酒量不差。
但白酒混着红酒,还是喝得人头晕眼花。
好在他有先见之明,提前让人打电话给谭天明,让他等饭局结束后来接他。
对,谭天明……
谭修则瞬间抓到关键所在。
他此次出行匆忙,没有带随行秘书,这才是让谭天明接他去酒店。荣兴集团旗下有高档的五星酒店,并且在每座城市都会单独给谭修则备下一间总统套房以供不时之需。
可这小子怎么给他送到大姐家……
还莫名其妙出现在她的浴室里,她怎么会允许他进来的。
整整有五年多未见,再次见面时,明明是她要装陌生人,和旁人聊得开心,却连一点眼神都懒得施舍给他。
还是那样的绝情冷心,对他避如蛇蝎。
如今这又是演那出。
谭修则越想越头疼,胸口加快的心跳让他呼吸不太顺畅,热水泡得肌肤开始发皱发白,他索性不想了,起身随意擦拭干净身上的水珠,顺手拿了件浴巾简单地围住下半身。
视线一扫而过,浴室门的人影早就消失。
谭修则的心情莫名更加不好。
经过梳妆镜时,他的脚步蓦地停下,用手指擦胡乱拭掉镜面的雾气,露出清亮的镜面,依稀能看见自己的模样。
醉酒混着热意,熏得他眼尾似抹了胭脂。
本就俊朗出众的五官,在此时竟显得有几分女气。却又立刻被他利落分明的轮廓,和通身沉冽疏离的气质给压了下去。
像一块浸入寒潭的暖玉。
在视线离开前的那一刹那,谭修则忽地注意到,自己的下唇右侧有一个细小的伤疤,是暗沉的红,且微微隆起,伤口形状偏圆长,像是用尖锐利器刺穿造成的。
而伤口到现在还没有结痂,也没有太大的刺痛感,以至于他现在都没发现。
总而言之,是一道非常新鲜的伤口。
横竖不能是他喝醉酒后,摔了一跤,不小心磕破的吧?
谭修则轻摸向伤口,又重重一压,绵密的刺痛感登时传来。这种细细密密的刺痛仿佛能让人成瘾,他压来的力度再次加重,刚凝结的伤口因这个动作再次崩开,一团椭圆的鲜血瞬间冒了出来,最后没入唇瓣的纹理中。
一点点往外渗去,由浓变淡。
镜中倒映的唇瓣落入乌黑的眼瞳中,沉泠泠的。他的唇色因热气蒸腾本就显得红润,如今再加上红艳艳的鲜血晕染,仿佛是一朵靠汲取人血而活的荼蘼花。
刺痛也让人更加清醒。
谭修则静默了一会,这才推开门。
他看了眼凳子上的衣服,并没有拿去换,单围了浴巾打量着室内。
房间是标准的原木风,温馨整洁。
这是宋桉在大姐家的房间,他从看清浴室时就已经心知肚明。
他们两人曾在这间屋子里,偷偷做过太多亲密无间的事情,目光只要稍稍一触及,那些尘封的记忆就如同重新晒回阳光下的日记,被擦拭去灰尘,风轻轻吹过,页面便不受控制地开始快速翻阅,然后一遍又一遍地在脑海里循环着,仿佛就是昨日发生的事情。
谭修则看向与记忆重叠的人。
宋桉像没有骨头般全身窝在沙发上,听到开门声时她便已经抬起头,视线没有任何防备,笔直地落在眼前之人上。
她不免愣住。
谭修则的头发还是湿答答的,晶莹的水珠滴落,顺着极好看的肌肉线条往下滑。她的视线不由得跟着水珠一起,由上而下,将能看到的所有都打量了一番。
浅粉的肌肤包裹着紧实的肌肉,腰腹顺着人鱼线往里收去。
还有唇角处,那浓郁的一点胭脂红。
果然咬破留痕迹了。
宋桉的视线不自在地往别处飘,呼吸也跟着慢了半拍,她指了指浴室门口的凳子,“衣服在哪里……知道你有洁癖,整套衣服都是崭新的,天明没穿过。”
她尽可能地将剩下的语气放自然。
“谭天明呢?”谭修则没接话,轮廓明显的唇线隐隐下垂,嗓音即使裹着沐浴后的热气,还是有些发冷。
此话一出,宋桉敏锐地抬头,瞳孔微缩。
这会儿,她的目光也学着冷了下来,已经克制得没有了任何不该有的情绪。她的直觉向来很准,她甚至能很清晰地感知到,现下的谭修则和刚才的完全是两个人。
说直白点,他看向她的眉宇间完全没了刚才的柔情,是看向陌生人的疏离。
和几个月前的他,一模一样。
难道他酒醒了?
宋桉此刻虽然完全是在状况外,却还是后怕的,悬而未决的心也跟着提到了嗓子眼。她选择顺着谭修则的问题回应,轻声道:“天明在他的房间里。”
“嗯。”谭修则应了声,转身拿起凳子上的衣服出了房间。
宋桉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愣了会。
见人彻底消失在她的视线内,她才卸下全身紧绷的力,瘫倒在沙发上,人瘦伶伶的,显得无处可依。
想起今夜发生的一切,宋桉只觉荒谬。
像个笑话。
这样反复无常的谭修则,让她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早已经疲于应付。人走了也好,她也不想去应对突然变回曾经模样的他,她怕自己会流露出不可控的情意,更怕他察觉后,被他无情地奚落为做戏。
做个无情无义的人,也挺好的。
起码不会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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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天明正在屋内看着春晚,看得脑袋困意横生,就在他颤颤巍巍地摆着拨浪鼓,即将要把脑袋跌到一旁的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