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大小姐第七章
第七章
翟诗瑶这人很爱赶时髦。
不仅在物质上要集齐各大品牌火出圈的单品,就连思想上也是弄潮儿。
近几年女性主义思潮崛起,翟诗瑶作为大学生,潮流思想的接收者,当仁不让。
自从童乐劈腿后,她致力于一边鼓动孟泽葵弄他们,一边又质问她这样做,是不是违反女性主义原则。
当孟泽葵来到早餐铺的时候,翟诗瑶谄媚地站起来给她让座,先把一盘土猪肉包子推到她面前,让她趁热快吃。
然后附耳轻声说:“昨天我们入住后,丁曼还来看了,然后和我们一起吃了晚饭。”
“不过你放心,他们不敢有什么亲密动作,我都帮你盯着呢!”
“是啊是啊。”汪春有谨慎地把手里的豆浆给她,“甜的,好喝。”
孟泽葵推开,端着冷淡的语气说:“没让你盯。”
翟诗瑶和汪春有一副做了亏心事的萎靡样,在住宿这块,她们确实只顾自己了。
孟泽葵继续敲打,“昨天民宿住得还舒服吧?”
“操!”翟诗瑶破口大骂,“舒服什么?阴冷潮湿,卫生间连窗户都没有,一股霉味。”
她滔滔不绝地吐槽:“拖鞋是浴室里的那种,都不知道多少人穿过;洗澡洗到一半没热水;半夜上厕所,一只蟑螂从墙角飞过……”
谭茉一阵恶寒。
这么一比,沈云程家至少干净舒爽,被子床垫枕头都是新洗晒过的。
“不止这些,我都怀疑他们房间都没怎么打扫,角落里还有蜘蛛网。”汪春有接上。
翟诗瑶yue了出来,“你在沈云程家里住得怎么样?”
“应该也不行吧?”她一副很当然的表情说,“丁曼说了,他们家是村里条件最差的。”
孟泽葵不悦地皱起鼻子,“有她什么事?她家里条件好得到哪里去?”
汪春有小声插嘴道:“我们和占旭东他们约定的时间快到了。”
孟泽葵左右看了一圈,“他们两人呢。”
翟诗瑶:“丁曼给他们带了自己做的炒粉丝,他们在民宿吃了。”
孟泽葵撇了撇嘴,花了十几分钟解决早饭,然后又买了几个猪肉包给番薯干吃,最后牵上狗链,往民宿方向走。
翟诗瑶好奇,“你哪来的狗?”
“沈云程家的,叫番薯干。”
番薯干是一只成年中华田园犬,皮毛屎黄,听到孟泽葵喊他名字,他朝孟泽葵哈着舌头。
翟诗瑶愣了,“你不是打点过他?我们去山里,他不去,让他家的狗陪你?”
这说起来又是一肚子火。
沈云程这狗东西,还没他家的狗听话。
昨晚孟泽葵只是喂了番薯干一些牛肉干,他就愿意屁颠屁颠地为她赴汤蹈火。
沈云程呢?
收了她四万块,狡辩说什么陪她去玩滑翔伞不属于工作内容,说自己还要去干活,去镇里给她买拖鞋,问她是愿意继续穿小野的旧拖鞋,还是新的。
还不如把这四万块都给番薯干买牛肉干吃。
孟泽葵笑着说:“可能你不相信,在我心里,他死了。”
翟诗瑶:……
孟泽葵没有带上沈云程,丁曼倒是带了个陌生人。
还没到民宿门口,她就听到一个聒噪声音,敞亮地在那儿不是打电话就是在童乐他们面前晃悠。
走近了,看他穿着打扮,就是一城乡结合部精神小伙:飞机头,小脚裤,豆豆鞋,外加紧身白色波点polo衫。
“这谁啊?你们认识?”孟泽葵问。
“呀,你居然还带着条狗。”占旭东欣喜地站起来,“丁曼的弟弟。”
听到有人介绍自己,精神小伙笑着走过来:“我叫丁勇,叫我小勇就行了。”
他简直是自来熟,没等孟泽葵答话,又继续说,“这狗是沈老师家的吧?”
“沈老师?”
“哦。尊称,他之前给我补过课,也给我姐补过,就是我读书太差了,不好意思去找他。”
没想到沈云程还有这种经历。
孟泽葵问占旭东,“我们怎么去滑翔伞基地?问民宿老板了吗?”
一般来说,民宿老板都认识几个司机。
孟泽葵原本的打算是包车。
“还问什么?”丁勇笑说,“你们第一次来我们村,还都是我姐的朋友,我带你们玩。”
“路线啊,时间的,都给你们安排好了。”
“我先带你们游几个景点,走过去,慢慢欣赏,农村唯一的优点就是风景不错,而且这都是去基地的必经之路。”
“不看就可惜了。”
这其实和孟泽葵的规划不符合,听着听着就蹙起眉,完了问占旭东,“你怎么想?”
占旭东已经听出了孟泽葵的不悦,他看向站在一起的童乐和丁曼,干笑了几声。
他也觉得这个忽然冒出来的丁勇热情地没有边界,没有问过他们的意思,就擅作主张。
孟泽葵还没过来的时候,他就像好哥们一样亲昵,“东哥,听我姐说,你住在银泰附近啊。这不是巧了吗!我有个朋友就在那边开水果店,到时候可以去你家玩。”
但毕竟是丁曼的弟弟,占旭东刚要开口,翟诗瑶凑过来,劝孟泽葵,“那就听他的安排吧,谁让我们是丁曼的朋友。”
不远处的丁曼听到,沉了脸。
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很明显,丁勇安排的这趟旅程说是服务大家,但意在沛公。
童乐和丁曼并肩走在前面,丁勇就站在童乐身边讲解。
一开始孟泽葵他们还缀在后面,渐渐地就与他们拉开距离。
就算丁勇讲得天花乱坠,但青草村的风景也就这样,毕竟不是什么深山老林,野趣寥寥。
更何况是对于除了汪春有之外,经常出国玩的其他人。
比起看风景,孟泽葵更喜欢和番薯干玩。
就当遛狗了。
昨天喂狗的时候,孟泽葵问小野一般去哪里遛狗,一天遛几次。
小野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他会自己遛自己。”
还真是。
番薯干是一只精力旺盛的健硕大狗,尾巴高高竖起,然后屁股左右一扭一扭。
孟泽葵看着魔性十足的摇摆,不禁笑起来。
但很快,她就走不动了。
“我说,到底还要走多久?”孟泽葵拖着声音,不满地说,“我们是来玩滑翔伞的,不是来给童乐和丁曼当陪衬的。”
“就算要给他们培养感情,也要看着点时间吧。”
“就是。”翟诗瑶用手当扇子,“昨天就累了一天,还要走这么久,有完没完。”
占旭东也这样觉得,他沉默着。
这种尖锐的气氛,汪春有也不会自讨没趣,擦了一把额头汗,拎着翟诗瑶的包,站在旁边。
“我们……”童乐想要解释,但没想到丁曼同时和他开腔。
两人相视而望,羞恼地又别开眼。
孟泽葵抱着双手讥讽,“在演电影呢?”
“都怪我,都怪我。”丁勇夸张地哈哈大笑,“没有注意时间,也没想到你们几个女生娇贵,走不动路。”
“我现在就打电话给我哥儿们,开车过来几分钟,很近的。”
“娇贵?”孟泽葵哪里听不出他的意思,对着童乐点下巴,“应该没有他娇贵吧?”
“他穿这双鞋,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了。”
“你也不替你姐姐心疼心疼。”
短短几句话,两人熟稔的关系昭然若揭。
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看向童乐的鞋,心思各异。
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童乐觉得自己的脚像是灌满了铅,钉在原地,又热又重。
仿佛稍微动一下,就会让人怀疑此地无银三百两。
除此之外,他也确实累得抬不动腿。
由于从小到大错误的走路姿势,童乐稍微多走一些路就会脚疼。
而且脚上这双LV和AJ的联名款鞋子是他妈妈国外回来给他买的礼物之一,但穿起来并不是很舒服。
童乐想起有次两人一起回家,他和孟泽葵说过这件事。
穿过两三次后,就随手丢在鞋柜里,都忘了这双鞋的问题。
这次假期匆忙,他随手拿的,其实坐上中巴车的时候已经后悔穿这双鞋了。
她什么都知道。
来到青草村后,童乐第一次主动瞥了孟泽葵一眼,然后垂下眼睫。
很快车子就来了,孟泽葵一行人围着要上车。
听到丁勇喊车过来,不得不说,童乐松了口气。但看到这辆车的模样,心里的预期又往下掉。
“我们也过去吧。”丁曼仔细瞧着童乐的神色,“怎么了?走不动了?”
仿佛为了打脸孟泽葵,童乐笑笑说:“没有的事,我很好,走吧。”
丁曼仍旧絮絮叨叨,“我昨天都和我弟说了,让他不要安排得太累……”
童乐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