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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香江写小说[年代]》

34. 第二本书

台上开演,幕布缓缓拉开。

程云笙正要开口挑刺,却呆住了。

半个月过去,言少微又给这部戏设计了不少新道具。

就比如最开始前世刘善走在街头被花盆砸这一幕,舞台上就不再是只有刘善一个人,背景当中多了来来往往的“汽车”。

虽然是木板制作的道具,看起来就跟真的似的。

嘤其鸣居然把整条街搬上了舞台!

程云笙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事情,后面的故事、转场、灯光、甚至在词曲结构上的改动等,全都接踵而来,令得他目不暇接。

程云笙连挑刺都忘了,整场戏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戏居然还可以这么演?!”

程云笙在惊叹,而白冰河则在磨牙。

他算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根本不是陆剑铮比他强,而是整个曲本足够精彩,再加上舞台布景、灯光一改老派做法,换上了新的表现形式。

这是戏捧人!

根本不是角儿唱红了戏!

那一刻白冰河心中的恨意快要溢满了出来,阿叔有这样捧角儿的手段,为什么之前要藏起来?为什么不给他用?

陆剑铮!凭什么是陆剑铮!

嫉恨像毒蛇一般缠住了他,让他恨不得之前为什么没有一刀捅死陆剑铮,让陆剑铮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等着戏演完,观众又是不肯散场,让陆剑铮一次又一次地出来翻场执戏。

程云笙与白冰河却哪里有心思再继续看下去,两人一声不吭,捂着脸就出去了。

等出了戏园的大门,白冰河一把将早已被汗水打湿的围巾扯下来:“程叔,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能怎么办?学呗!”程云笙背着手,闷头往回走,满脑子已经是自己的戏要怎么改。

白冰河看着程云笙疾步远去的背影,神色几变,却没有跟上去,而是一转身,去了《本岛大戏》的报社。

就在程云笙与白冰河偷摸看戏的时候,言少微跟余暮归签署了《乞儿狗娃》的出版协议。

新书将更名为《南归雁》,预计首印五千册,定价一蚊五,版税百分之十五。

一般来讲,这个时候的新人作者是拿不到预付款的。毕竟出版社并不愿意为新人垫付版税。

但是显然余暮归对于让自己销量翻倍的作者是另眼相看的。签订合同的当场,余暮归就将百分之二十的预付款,也就是二百二十五蚊给了言少微,剩下的百分之八十等着书出版后再结算。

签署完了协议,余暮归请言少微去附近一家高档酒楼吃饭庆祝。

席间余暮归又问言少微:“可想好了新书写什么了吗?”

言少微点点头,往嘴里塞了一只鲍鱼,又鲜又弹牙,等她嚼吧嚼吧地吃完才说:“有个想法了。”

“是个什么故事?”余暮归来了兴致。

言少微就给她讲起来:“主角是一个从五百年后,穿越回到现在的一个年轻女性……”

余暮归挑了挑眉,自从《穿成刘阿斗》火了后,“穿越”这个概念眼下在维岛也算是成了一个热词。

很多戏班都开始让自家的开戏师爷开关于穿越的戏了。

有从历史穿历史的,比如刘备穿成宋徽宗呀。

也有眼下穿历史的,比如某个少爷仔穿成了曹操呀。

不过这些戏都是照猫画虎,没能抓到穿越故事的爽点,热闹了一阵,却并没有一个能超过《穿成刘阿斗》的。

不过言少微说的这个从未来穿到现在,倒是还没有人写过。

“五百年后会是什么样子的?”余暮归忍不住问道。

这个只是一个背景设定,言少微原本只是想一笔带过的,不过既然老板都问了,她便敞开讲了讲。

“五百年后,人类已经突破了太阳系的限制,到达了星际时代。科技已经非常发达了……”

譬如地球已经不再是人类唯一居住的星球了呀、譬如人类已经能通过脑电波接入星际网络,跟远在数百光年外的人直接对话呀、还有各种高科技的工具呀……

“……还有,人只要在脑中的系统中下单,天南地北的美食就可以被送到家里来。”

言少微说得口干舌燥,就低头嘬了口面前的生滚粥。

余暮归早已石化了,她呆呆地望着对面喝粥的少年,心中只剩下一个感叹,这脑子是怎么长的,那么光怪陆离的设定,居然张口就来!

作为一个商人,余暮归立即敏锐地意识到,自己捡到宝了,有这样一个脑子,宿云微的前途不可限量。如果能将宿云微跟自己的《天星日报》绑死,那么也许要不了多久,《天星日报》就会成为全岛最大的报纸。

言少微半碗粥下去,刚一抬头,就见余暮归一脸热切地盯着自己,这神情,怎么看怎么跟自己看着这满桌菜的神态一模一样呢?

言少微活活给吓得,维持着嘟嘴喝粥的姿势,没敢说话。

“抱歉,我只是被剧情震撼了,”余暮归很快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你接着说。”

“唔,”言少微夹了一筷子菜到碗里,“咱们这次的主角,沈兰时是个战地记者,她非常崇拜一个文人,名叫王况……”

这个王况生于一九二三年,受过新式教育,只可惜家里给他包办了一个目不识丁的媳妇。

这一段无法在精神层面交流的婚姻让他痛苦,他选择离开家去维岛读书,后来自由恋爱找到了想要终身相守一生的灵魂伴侣。

后半生,那个文人写了不少关于新思想的文章,成为时代的楷模。他后来娶的妻子一直做他助手,夫唱妇随,红袖添香,不光让时人羡慕,更让后世人磕cp磕疯了。

沈兰时也是其中一员。

某日沈兰时的飞船被吸入了星际乱流,这个飞船瞬间被虫洞扭曲搅碎。沈兰时来不及反应就失去了意识。

然后她的魂魄在一九四六年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时候,一个穿着中式袄衫的老太太,正拉着她的手,和声缓气地跟她絮絮说着:“这事儿是阿况不懂事。他不认你,我们王家认你。眼下他年纪还小,不定性,你且等他几年,等他再长大些,就会好的。”

王家?阿况?王况!

不会吧!

沈兰时瞪大了眼睛,那自己是……

“青萍呀,”下一瞬,那老太太就唤了她一句,彻底坐实了她的猜想,“以后咱们娘儿俩好好过。我们王家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郝青萍是王况原配的名字!

沈兰时如遭雷击。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这个时间点正是王况被逼结婚之后,愤而离家去了维岛,丢下新媳妇跟老母亲过活。

……

听言少微讲到这里的时候,余暮归已经知道言少微这本新书一定能火。

且不说开头的科幻设定对这个时代的读者来说,有多天马行空,就是沈兰时穿越后,成为被抛弃的糟糠妻的困境,也十分让人揪心,让人忍不住就想知道后续会如何。

新书言少微一个字都还没写,余暮归已经开始期待连载面市时的盛况了。

……

言少微家里没有电灯,她是第二天到戏班后台才开始写这本新书的。

这本书她命名为《我要平等》。

昨天给余暮归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言少微注意到余暮归对她提到的科幻设定十分有兴趣。

对于她穿来的那个时代来讲,再炫酷的赛博朋克大家都见惯不怪了,但是对于四十年代的人来说,这些设定简直不要太新奇。

言少微敏锐地抓到了这一点,自然就不会再一笔带过,反而着意扩展这个设定——

比如沈兰时架着飞船穿梭于各星球之间,报道星球间的战争。因为常年不得落地,她平时主要都是靠营养液维持生命。

比如穿越发生的那天,沈兰时刚刚通过全息投影的方式,给母校的学妹学弟们做了一场演讲。

比如沈兰时有个随身空间,能屯各种物资,不占地方还轻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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