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我拿三千万买别人三个月不用赚钱的自由
三千万。
唐梨听完第一反应:
“你要养艺术家?”
“不是。”
“那是什么?”
“买时间。”
“第一期不是已经给自己买了吗?”
“这次给别人。”
林见月的设想很简单。
每个人三个月。
提供基本生活费、工作空间和必要创作成本。
不要求最后必须产出作品。
不拿版权。
不拿分成。
不要求感谢她。
甚至可以三个月什么都没做出来。
唐梨盯着她。
“那你图什么?”
“我想看看。”
“看什么?”
“如果一个人暂时不用为了房租和饭钱接工作,他会做什么。”
这个项目听起来很美。
真正设计却麻烦得要命。
钱怎么给?
给多少?
谁能申请?
怎么避免变成“有钱人挑选值得被拯救的艺术家”?
怎么防诈骗?
系统没有替她完成。
只把第二期资源中的三千万划为可配置上限。
她找专业团队做制度。
第一期只做十二人。
不看粉丝。
不要求名校。
年龄不限。
领域不限于影像。
写作、声音、手工、研究、舞台都可以。
申请只回答三个问题:
你现在最占时间、但最不想做的赚钱工作是什么?
如果三个月不用靠它挣钱,你想把时间给什么?
三个月后即使没有成果,你是否仍觉得值得?
不收长商业计划。
不要求“社会价值”。
评审也不只有林见月。
她只占一票。
还有创作者、策展人、财务和一个完全不在艺术行业的人。
“为什么财务也投票?”
唐梨问。
“看申请人是不是真的能靠这笔钱腾出时间。”
有人月支出三千。
有人三万。
不能统一发同一个数。
但也不能无限。
最终每人三个月生活支持上限十五万人民币。
另有创作成本池。
十二个人首期总预算远不到三千万。
剩余留后续批次。
第一轮收到七百多份申请。
林见月吓到。
“这么多人?”
运营负责人:“我们还没公开大推。”
这反而让她更谨慎。
不能把项目变成一场廉价梦想选秀。
评审过程匿名第一轮。
她看不到姓名、性别、年龄。
只看回答。
有一个申请很短。
“我现在最占时间的工作:给网店拍每天都一样的白底图。”
“想做的事:拍我奶奶住的那条街。”
“三个月没成果值不值:值,因为那条街明年要拆。”
林见月投通过。
后来才知道申请人四十七岁。
不是年轻“新锐”。
做商业摄影二十年。
她很喜欢这个结果。
另一个是二十二岁的木工学徒。
想花三个月研究已经没人做的一种老榫。
还有一个单亲妈妈。
平时给短视频剪辑。
想写剧本。
项目正式命名没有用“梦想”“自由”这些大词。
只叫:
“三个月”。
很普通。
每个入选者都签清楚:
资助不是雇佣。
成果归本人。
没有成果不追回。
但虚假材料、挪用专项创作成本另算。
生活费不查每一笔。
因为那就是让人活。
第一批十二人公布时,网上果然有人骂。
“有钱人玩艺术。”
“凭什么他们拿?”
“没有成果也给钱?”
林见月没回。
这些质疑不全没道理。
名额有限就一定有没选上的人。
评审也不可能绝对公平。
她能做的是规则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