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前老板给我两百万欧元,我先查他为什么在名单里
周启明。
基金会理事。
林见月盯着名字看了十秒。
然后截图发给他。
“解释一下?”
对面很快回。
“你终于看到了。”
“所以邀请是你安排的?”
“不是。”
“那你在里面干嘛?”
“捐钱。”
很周启明。
基金会做私人影像收藏和艺术资助。
周启明三年前开始捐。
去年进理事会。
但具体项目由独立评审委员会决定。
他知道林见月被列入候选。
没有投票。
也没有推荐。
“能证明吗?”
“可以。”
他直接把利益回避记录发来。
林见月仍然让自己的律师向基金会核实。
不是不信他。
是两百万欧元。
又涉及作品永久收藏权。
该查就查。
结果与他说的一致。
基金会第一次接触她,是因为平台上的纪录片和冰岛导师推荐。
周启明确实回避。
“那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
“告诉你,你可能直接拒。”
“你很了解我?”
“以前了解。”
“现在不敢说。”
林见月笑。
这句话倒诚实。
她没有因为旧老板出现就把机会扔掉。
也没有因为对方回避就立刻接受。
继续看合同。
两百万欧元分三期。
第一期签约百分之三十。
中期样片百分之三十。
完成交付百分之四十。
没有题材限制。
没有品牌露出。
创作者保留著作权和发行权。
基金会拥有一份永久收藏和非商业展映权。
条件确实好。
唯一麻烦:
项目周期十八个月。
必须完成一部长片。
不是她现在那种十几二十分钟的作品。
真正的长纪录片。
她有点想。
也有点怕。
不是怕钱亏。
基金会出钱。
是怕自己能力不够。
系统没有给能力增强。
也没有弹出“推荐接受”。
这反而让她认真。
她找冰岛导师聊。
导师问:
“你有想拍十八个月的人或事吗?”
“没有。”
“那就别因为有人给钱,硬找一个。”
一句话。
林见月瞬间冷静。
两百万欧元很大。
但项目不应该从“有钱”开始。
她回复基金会:
希望把决定期从十四天延长到六十天。
如果六十天内没有真正想做的题材,她会拒绝。
基金会同意。
周启明发消息:
“你知道很多人会觉得你疯了吧?”
“为什么?”
“两百万欧元等你找灵感。”
“他们又不是白送。”
“你还是这样。”
“哪样?”
“最贵的时候反而最慢。”
林见月想了想。
好像是。
买几百万东西,她现在很快。
涉及未来一年半,她反而慢。
这才是对的。
回新加坡后,她没有天天找“伟大题材”。
照常生活。
去父母那边。
处理项目。
陪唐梨逛街。
有一天母亲整理旧物,翻出一个塑料袋。
里面全是她小时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