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正文1
午觉醒来,骞文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盯着头顶宿舍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看了五分钟,紧接着,他突然瞪大眼睛,大喊一声:
“我要玩儿摇滚!”
“——你有病吧!”
全身心扑在游戏上的下铺舍友被他吓了一跳,险些心脏病发作当场去世,张口骂过后自动把这句话归进他平时的发癫语录里。
417宿舍共识第八条:骞文喜欢发疯,没事别惹他。
可是这次情况不一样,骞文躺在宽度不超1.5米的宿舍床上,头顶那块污渍让他想起家里养的那只叫“哪吒”的长毛猫,三分钟后,他眨了眨自己干涩的眼睛,手指伸向床缝,一边摸手机一边默默盘算起自己接下来的摇滚人生。
玩摇滚,他是认真的。
他决定趁周末放假的时间回家拿吉他,这东西本来是他老爸的。在他上初中的时候,他老爸莫名其妙地开始学吉他,美其名曰“中年人有自己的爱好才不会油腻”,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也仅限于那几首入门弹唱;高中时的骞文无意间听到了几首吉他独奏,猛然惊觉“弹吉他竟然这么帅”后果断入坑,苦练一番后抱着琴在班级的元旦联欢会上唱了三年,收获了不少人气,最终成功横刀夺爱,把家里唯一一把吉他收进自己卧室。
“你说你要干什么?”放学后,他的妹妹骞千问他。骞千比他小7岁,才刚上初二,每天背着书包苦哈哈地上下学,对大学里竟然还能弹吉他这件事颇为震惊。
“组乐队,玩摇滚。”他回答。
“呃……那你加油。”骞千迟疑了一下,接着说,她对哥哥突发奇想玩摇滚的行为表示“我不理解但我支持”,晚上一家人围在一起吃饭,席间爸爸突然提起妹妹在学校有早恋的迹象,骞文听着筷子一顿,还没表示反对,妹妹就先一步尖叫起来:
“我没有早恋!”
“你这个年纪本来就不该谈恋爱,”骞文瞥她一眼,边吃边说,“屁大点的小孩懂什么叫爱情吗……”
“那小子是年级第一。”爸爸在一旁补充道。
“……话又说回来了,”骞文沉默一会儿,最终选择态度90度转弯,“那也不能因此影响学习。”他强调。
“我真没有!”骞千再次大叫,气急败坏地对他比了个中指,他比回去,随后一人挨了妈妈的一个脑瓜崩。
虽然过程有些曲折,好在骞文还是顺利拿回了自己的吉他,回校后他开始在校外的音乐酒吧驻唱,舍友王浩然去看了两次,问他你不是要玩摇滚吗,怎么天天抱着吉他在台上弹南山南啊?
“那我得先赚钱买乐器啊。”他如是说。
一个月后,他得到了一把二手电吉他。
电吉他不错,声儿大,弹起来隔壁五间宿舍都跟着震。练了一个星期,舍友代表左邻右舍来跟他友好交涉:“哥,咱出去谈行不行,不是不支持你的兴趣爱好,实在是耳朵撑不了,再这么下去孩子们就要聋了。”
看着室友一脸谄媚的样子,骞文有些不好意思地收了吉他。行,为了大家的听力健康,他决定搬出去,一路走到文艺部找人要教室,理由是乐队排练,负责登记的学弟问现在你们有几个人,他说现在就他一个。
“啊?我会打鼓,你要不要?”学弟挑眉,拿着笔敲了敲登记本。骞文愣了三秒,重重地点了点头。
“要。”
学弟喜笑颜开,动动小手,给他们两个人申请了间十人用的大教室。
学弟叫胡云雷,从小就喜欢架子鼓,进了B大后曾四处打听有没有什么地方能让他继续发光发热,在得知没有后毅然决然地加入文艺部默默蛰伏,只为了有朝一日能让家里封存多年的架子鼓重见天日。
“你还怪中二的。”骞文得知他的计划后评价,准备帮他把家里的架子鼓搬过来。搬东西的那天,他的舍友王浩然来帮忙,看到面前大到说话都有回音的大教室,居然说他们官商勾结,实在可耻。
“你懂什么!这整层楼都没人用!”骞文大怒,一气之下抢了他手里的奶茶自己享用,王浩然当即对B大社团文化的前景扼腕叹息,直言这么下去恐怕是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按理说,王浩然把奶茶送到他们手里就可以走了,没想到那家伙左摸右看,无论什么都忍不住碰上一碰,骞文看出他目的不纯,一边吸着杯底的珍珠一边看着他静静表演。果不其然,王浩然四处摸索一番,最后抱着他的吉他手不撒手,非说什么自己也会弹,要给他露一手。
原来是想跟着掺一脚,怪不得买了三杯奶茶。
骞文听他弹了两分钟,认定对方的吉他水平没他高,遂一脚把他的好舍友踹去弹贝斯。
吉他,贝斯,鼓,乐队基础三要素是齐了,就是还缺个主唱,不过不急,他唱了那么长时间,现在也可以先唱着。就这么唱了一个月,一天晚上,一个女生在后台拦住了他。
“你们缺不缺人唱歌?”女生直截了当地问。
“你会?”骞文有点不敢相信。
“我会。”她一甩刘海儿。
就这样,他们又有了主唱。
毛遂自荐的女生叫丁荃,是隔壁女子大学的同届生,别看人小小的一个,唱起歌来声音大得恨不得把整栋楼震塌,她在排练室练了三天核嗓,吓得楼下老领导连夜搬了办公室。
丁荃的到来让他们成为了一支真正的乐队,日常排练、吵架,吵累了再继续排练的那种,他们花了很长一段时间互相磨合,硬是把棱角和恐惧都磨秃了才敢在文艺部公告栏的角落贴上乐队的演出通知。丁荃说玩摇滚是他们几个日常怂不拉几的人生活中唯一的狂野时刻,骞文想了想,觉得她说得对。
骞文对自己组起来的这支乐队颇为重视,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花在了这间大教室,唯一问题是他真的很忙,实验室和课业压力把他压得喘不过气,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他抓着书包,气喘吁吁地跑进排练室,却只听到丁荃一首歌曲的尾音。
“你到底是有多忙?”
丁荃对他多次迟到的行为颇为不满,喝水时把塑料瓶捏得咯吱咯吱响,他刚想解释,王浩然已经先一步在他身后叫出来:
“对我们专业第一的大爹说什么呢!”王浩然跳出来维护他,把他的肩膀拍得啪啪响:“懂不懂连续两年专业第一,变态实验室里唯一留下的本科生的含金量啊!”
“……啊?”丁荃一脸懵,呆呆地喝了口水,过了半晌,对他说:“下次别迟到了。”
“嗯。”骞文点头,看见旁边的王浩然对他比出一个胜利的“V”。
从此,他开始了在学习和排练之间闪转腾挪的生活,忙碌时甚至挤不出时间去吃食堂打来的盒饭,王浩然看着他越来越重的黑眼圈,几次提出“身体要紧,要不咱歇歇”,每次都被他一口回绝,理由是:连这点小事都撑不过去,还怎么带着乐队上台?
有天晚上,骞文被实验室的神经任务折腾到半夜,第二天还要拖着步子,打着哈欠来到大教室,正准备趁着没人坐在讲台台阶上练练琴,丁荃一脚踹开教室门,手上提着几根冰棍。
“……别这么大力气。”考虑到这栋楼比他们年纪大得多,骞文好言相劝,丁荃从鼻子里轻哼一声,把手里的冰棍丢给他。
“你这是……”搞的哪一出?骞文不解道,提着冰棍的手微微颤抖。
“好心慰问。”丁荃撇了撇嘴:“这不是怕你被压榨得太惨了吗。”她知道他排练完还得去实验室上工。
看着塑料袋里几根沾满水汽的冰棍,骞文心里一阵感动,感谢的话刚到嘴边,肩膀就挨了丁荃重重的一掌。
“好好排练,下周谁掉链子我杀了谁。”她说的是下周末乐队第一次登台。
“……行。”骞文一边吃痛地点头,一边把嘴里的话咽下去。
排练完果然看见学长通知他去实验室的消息,明明他只是个预备生,任务却一点都不比正式成员轻松。强忍住把手机摔了的冲动,骞文恋恋不舍地跟乐队成员们告别,下楼时吉他歌曲传进耳朵,听起来就像只半残的鸟,骞文用力吸了下鼻子,好险没哭出来。
他一路上都阴着脸,直到进了实验楼才开始收拾情绪,到了地方拉开椅子,往自己并不固定的工位上一瘫,他绝望地一伸手,开始了自己边写PPT边做财务的痛苦日常。
期间听到隔壁学长八卦说学院新来的讲师有能耐,才22岁就博士毕业被请来任教,语气里一半质疑一半鄙视。骞文正对着电脑发愁用哪个动画效果,听见对方的大放厥词,眉头紧皱。
22岁就博士毕业,这是哪儿来的天才?他烦躁地想,感觉自己背后好像有千根手指在挠。
别人22岁博士毕业前途无量,而他的22岁还不确定会在哪片粪海里狂游。
此时学长正好问他有没有听说这位新来的讲师,骞文如实回答没有,说完却突然电光火石地一激灵,表情瞬间变得复杂起来。
或许,他和那位新来的讲师还真有过一面之缘。
那是两周前的一个雨天,晚上十点半,他独自坐在实验楼下的台阶上生闷气。半个小时前,实验室负责人突然找到他,在短短三分钟的时间内给他安排了五个杂活,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手里就已经多了一叠等待报销的发票,直到看到对方扬长而去的轻快背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又被当成冤种牛马了。
……或许他就应该硬气一回直接辞职。骞文把头埋进臂弯里,半夜十点半的实验楼侧门,他一个人蹲在台阶中间,面前雨打地面的声音清晰地传进耳朵,地面的潮气顺着台阶蔓延到他脚底,远处停车区的一辆电动车没盖雨衣,此刻正在大雨里发出微弱的警报。
负责人的话,雨点的落地,电动车的警报……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把他的耳朵堵了个结实。正因如此,他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身后正在快速靠近的脚步声。
“卧槽!这儿怎么蹲着个人!”
搞课题搞得头昏眼花的沈蕾好不容易捱到下班,恍惚间看到路中间蹲了一个人,差点儿给他一脚踢进花坛里去。
至于骞文,则是被她这一声鬼叫吓得一个猛子从楼梯口弹进雨里,瞬间被大雨浇了个透心凉。三秒钟后,一个在雨里被淋得半透的他,和一个表情比眼神更惊恐的沈蕾,像两个傻子一样在半夜十点半的实验楼门口大眼瞪小眼。
“呃,同学,别站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