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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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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族内婚,这是很多很多年前老祖宗弄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就像文湛说的,很久很久了,已经逾一千八百多年了,甚至比大郑开国还要久远。

但是早已湮灭于史料中。

因为,绝了。

无以为继。

而且现在翻出来再看,与大郑宗法、礼教也是背道而驰。

可是……

这是文湛的心。

再说,承怡和文湛之间,只有今生没有来世,更没有后世苗裔。

所以。

赵毓听他说,认真点了点头,回应到,“好,成亲吧。”

他们终究是要在一起的。

翌日,阙河图出现在猎场观礼台上,似乎有些令人意外,但其实又没有那么令人意外。只是这位昔年的探花郎,如今以大郑顶级文官的装扮出现,让外人觉得有些陌生,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在微音殿与这位打过机锋。

只是,……

阙河图出现在南苑,除了遵陛下旨意以‘河道重臣’身份必须坐在这里以外,尚有的真实意图,那就只有他自己也许还有赵毓知道了。因为,他目前的座位十分合乎心意,合乎心意到诡谲的地步,这可是赵毓亲自安排的,而他的心底所求一字未出过口。

这个位子可以很清晰看到储君灵均,雍王越筝,而末座则是一位猎装女公子,应该就是赵毓的女儿,赵格非。

他作为大殿下的旧相识,在猎场享受到赵毓私交好友的待遇,不但坐席,就算是茶、点心等等,都是大殿下的特殊关照,这般心意自然是熨帖的,但是过了头,就显得有些恐怖了。

赵毓洞察人心到恐怖的地步。

想到这里,阙河图端起来手边的岐山雨雾,轻轻啜一口,就听见耳后一句话,“这位,就是河督阙公吧。”

随后,一个身穿黑色缂丝猎装的华丽秃头蹭了过来,挪了一把椅子在他身边,又说,“阙公不常在雍京因而不认识我,咱俩没有公事可论,唯有私交,我是老赵的二弟。”

随后,他又加了两句,“他亲二弟。我叫摇光。”

阙河图一愣,显然他知道此人究竟是谁,但是他根本没有准备在此时接受‘摇光’这个名字。

摇光说,“要不然你就跟着老赵,叫我二哥吧。”

猛地,——“二哥。”此声响起,似乎是天外飞来的,并不出自二人之口,摇光惊诧,阙河图也是一愣。就看见奉宁过来,扯住摇光的胳膊,“二哥,兄长吩咐我照顾您,专门给您准备了一个可以烧鹿肉的好地方,您移座。”

奉宁冲着阙河图也打了声招呼,“阙公。”

“郡王。”此时的阙河图也回了礼。

不是奉宁之前见他,于赵毓在场的情况下听到的吴侬软语,而是非常纯正,如同晶莹剔透的白琉璃,甚至带着些微冒犯这些雍京王公之意的官话。

随后,此秃子就在琅琊郡王清冷又不失和善却强硬的拉拽动作中,去了可以烧鹿肉的好地方。

“奉宁啊,你这样是不对的。”摇光坐下,抱怨道,“不能兄长说啥你做啥,这样显得你很没有主见呀。”

奉宁却说,“遵圣命。”

“圣命?不能吧。”摇光扯了扯嘴角,“这明显是我那位大哥的意思。”

奉宁,“陛下在场。”

半晌,摇光一声“哦”,也就没有再说话。

而此时,赵格非看着身旁的二位,想着方才依规矩见了礼,但是还没有打招呼,于是说,“殿下、七叔,安好?”

越筝只是看着她点了点头没说话,而灵均因常到太贵妃处,见过她,虽然不是很熟稔却也并不生疏,就像寻常那样,问了一句,“几时到的猎场?”

赵格非说,“黎明之前。”

灵均又问,“怎么样?”

赵格非,“日出比云中早一些。”

灵均也点了点头,无话了。

而不远处的阙河图看着一幕,有一种怪异的想法,此三人不像叔侄,而像是很生疏的兄妹。

一会儿,奉宁也返回,他负长剑,在三人的面前,先问了灵均安,随后则是越筝。灵均年纪轻,而且小一辈,可他是东宫,即使面对身为宗室叔辈的奉宁也是半君之尊。越筝自然更不用说,即使他比奉宁还年轻两岁,可他是先帝亲子,今上亲弟,有参政议政权力的亲王,自然当得起琅琊郡王一声问安。

不过面对赵格非就不会如此规矩俨然。

“小叔,喝茶。”赵格非给他送了一盏茶。

“好。”奉宁很自然接过去。

等赵格非回到座位上重新坐好,越筝忽然问她,“你同琅琊郡王认识?”

赵格非很是意外,“小叔常驻西北,我就在云中郡长大,自然从小就认识,只不过,一直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越筝,“那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赵格非,“刚刚。”

越筝,“……”

赵格非,“就是刚刚七叔说的,小叔是琅琊郡王。”

越筝,“你不觉得奇怪吗?”

赵格非,“我爹身边总是一堆王侯将相,说怪也不怪,说不怪也怪。只是七叔,这件事相比忽然之间把我从雍京弄过来,坐在殿下和您的身边,还穿着这种缂丝的猎装,也不算什么惊世骇俗的吧。”

越筝安静了一会儿,忽然说,“一个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说什么弄过来。”

赵格非,“哦,那把我从雍京拎过来?”

越筝,“请?”

赵格非,“七叔,您同殿下这都是自己人,我就不打哑谜了。我在猎场这事儿可跟请,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越筝,“……”

灵均忽然开口,“接过来。”

赵格非点头,“嗯嗯,还是殿下用词准确。”

越筝则说,“你凌晨过来还没吃饭呢吧,饿了吧?这个莲子粥不错,后山水面刚采的白莲子,深山清净,莲子也清净,用冰糖炖的,还婉约着呢。”

赵格非,“婉约?怎么用这种词来形容?”

越筝,“不知道,今天你二叔拎着食盒过来的时候说的,这个莲子粥正婉约着呢。”

赵格非看了看灵均,灵均微微摇头,表示不懂。

赵格非再看越筝,而越筝已经开始看远处的猎场了。

九韶奏响,杀戮已然开始。

有血食。摇光看着雪鹰旗的兵士送来了一只鹿,放在烧鹿架子上。它奄奄一息,却吊着最后一口气,两只眼睛似哀似怨看着他,摇光双手合十,默念起《梁皇水忏》。

不知怎么了,诵了几句,忽忆起自己昨夜饱食肉食,心下一空,再看鹿已是弥留之际,未知生死,随即安慰自己道,“虽食了肉,却未饮酒水,依然算是持戒,虽然是半拉戒,总比八戒要好很多。鹿,冤有头,债有主,你闭眼之前看到的我是你的福报,你可千万要把我忘了,过奈何桥,不要再想着我。我给你念了经,下辈子投胎转世,你要做……”

他转念一想,鹿生在南苑猎场,总比生在乡野菜市要好很多。虽然即将死无葬身之地,可生前好歹见惯了大郑王气纵横,四舍五入,也算大造化。

“要不你下辈子投胎还在南苑猎场吧,但是不要做鹿了,可以做人……”

忽然不远处的猎场中有人咆哮,有人嚎叫,还看见一堆人马围着一个血葫拉扯下猎场。那人重伤,呼伦不似个人形,不过从他身上被血浸染的衣料上看,也的确是个王公子弟。模模糊糊就听见人说,这是鄂国公家的三儿子,他娘是金陵大长公主。

摇光只觉心下一扯。

难得,他以为自己早已心死,只留个壳子常伴青灯古佛,此时,却已微微活了过来。

知道疼了。

此时的猎场,王公贵族也不过如此。

命微薄,如朝露,如累卵。

他双目低垂,“鹿啊,你还是随缘投胎吧。”

啪!——摇光猛地睁开眼,就看见有一雪鹰旗的兵士拿着长刀劈开鹿胸膛,将鹿头颅剁下来。

他下意识伸手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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