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书架中的一见倾心
我其实不求魔药学作业能写多好,至少与其他拉文克劳处于中庸的地步,本来我是打算差不多就得了的——
但前面有一个时时刻刻盯着你的人,一切都不一样了。
布里奇斯是个很好的老师,甚至有的时候带了点压迫感——他在看书间隙会抬起来,看看我的作业进程。
这个时候我总是能注意他的视线,我的身体会不由自主紧绷。
次数多了,他自己也反应过来,对我一笑,也不再往我桌上看了。
这种时候,他就像我第一次见到的那样,善解人意了。
我心里感激他这种做法,又觉得自己这种下意识动作很矫情,心里乱糟糟的。
羽毛笔在我手里转着,像音乐家的指挥棒,笔尖流动的“音符”却带了些涩然。
在又一个片段起头,我的思维卡住以后,我已经有些烦躁了。
经历过这一出,我发现了,我对魔药学根本就不感兴趣,换成任何一个我喜欢的,我就不会如此如坐针毡。
看着面前的字体,在我眼里越来越像阿拉伯文,扭曲纠缠在一起,如同一团鬼画符。
突然,桌子前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张纸条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传过来,我好奇地往前望去。
纸条上画着一个简笔的小雪人,非常形象地描绘了它在哇哇大哭的样子,旁边写了一行字“好无聊,我们放松一下吧。”
我看了看笔尖犹豫很久晕染出来的墨点,又抬头看了看他,最终点了点头。
我们推开椅子,并排走到了一排书架前,布里奇斯随便从书架里抽出一本书。
塞缪尔·布里奇斯:一直写魔药学作业,脑子会爆炸的,难道不是吗?
我也随便拿出来了一本书,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于是点了点头。
塞缪尔·布里奇斯:我们聊一会吧——你加入社团了吗?
我摇头。
我:没有。
他显得有些惊讶,合上了书。
塞缪尔·布里奇斯:没有你感兴趣的社团吗?我认识的一年级差不多都参加了至少一个社团。
我真挚地疑惑道。
我:这是必须参加的吗?说实话,目前没有我喜欢的。
我:话说,您加入了什么社团呢?
他摸着下巴。
塞缪尔·布里奇斯:一个魔咒社团,难以置信,社长是位热衷于研究游乐设施的赫奇帕奇。
听起来有些耳熟,我不由追问道。
我:社长是不是名叫图麦·亚当斯?
塞缪尔·布里奇斯:你竟然听说过,那看来我们的“优秀社团”还是有指望的。
塞缪尔·布里奇斯:不过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他的,听过开学时的退社风波?
我:我的一个朋友当时为了帮助他加入了这个社团,不过现在看起来情况好多了。
塞缪尔·布里奇斯:新加入的——不会是福利小姐吧,你和她认识?
我好心建议道。
我:当然,不过她更喜欢玛莎弥拉这个姓。
他一拍脑门。
塞缪尔·布里奇斯:哦对,是我失礼了。
塞缪尔·布里奇斯:不过作为我们社团的唯一一位一年级,她做事确实挑不出错处。顺便一说,她和图麦真的相似,古怪的点子都是他们想出来的。
塞缪尔·布里奇斯:我有的时候也会怀疑他们是不是亲兄妹。
我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像是想起了苏菲娜活力满满的样子。
我:她总有一种让周边人都变开心的魔力。
布里奇斯想到了什么,脸色有点黑。他古怪地看着我,下意识擦了擦脸上并不存在的汗滴。
塞缪尔·布里奇斯:可不是……太“开心了”。
我浑然不觉地把视线转会向他。
布里奇斯清了清嗓子。
塞缪尔·布里奇斯:总之——社团是课外放松的好东西,在那里你甚至可以学到不少书上没有的。
塞缪尔·布里奇斯:当然,如果你没有感兴趣的就算了。不过,如果你乐意的话,可以自己建立新社团——有不少新生们都这么做。
我有些惊奇。
我:建立社团?
塞缪尔·布里奇斯:对,但怎么维持下去就是很麻烦的事情了——人数不超过五个的,一个星期就要被取缔。
我“嘶”了一声。
我:我想我不会那么做,太麻烦了。
他附和地点了点头。
这个话题告一段落,我们暂时没有什么想说的话,于是不约而同地翻开了手中的书。
我手中的这本书是我随便抽出来的,它放在这阁书架的最里面,名字叫作《香颂冠冕》,封面是对称麦穗印花呈方形环绕,压花使用镀金,而主体采用深蓝色硬皮。
我大致翻了翻书本,纸页有点脆弱,其中还有黑白插图,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
有一章的标题名叫“女王的幻想夜”,旁边插图是一位穿着美人鱼样式裙子的女孩。
我将身体靠上了书架。我承认它有些吸引到我了,于是我又翻回第一页。
不如就先看看吧。
谁知这一看就上了头。
这本书的讲的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一个巫师家庭中唯一一个麻瓜女孩迷恋上浪漫文学,从而对浪漫歌曲“香颂”产生了非常大兴趣。
在她来到“浪漫之都”巴黎后,偶然遇到一位白骑士,自从白骑士对她唱了一首《梦中百年》,她的生活发生了意想不到、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知何时,我的手在页面定住不动,这本书似乎有魔法,它像一张庞大的蜘蛛网,我的眼睛被牢牢粘住,甚至可以一点都不眨。
我的头脑,我的心神像是被浸泡在高浓度的酒里,醇香的味道使我不可自拔。
现象脚下就算一片汪洋,我也会情不自禁沉没下去。
直到一双手惊扰了我的思绪,我霎时反应过来,顺着在我书上敲击的手,我看向它的主人。
布里奇斯看着我。
塞缪尔·布里奇斯:休息的够久了……魔药课作业?
我内心有些挣扎,但他毕竟是牺牲个人时间来帮我补习的,我不应该再浪费他的时间。
我依依不舍地把视线拔出来,眼睛一闭,像下定了某种决心,步伐很快地走回了座位上。
说来也奇怪,回到座位上,我的作业意外写得很顺畅,再没有之前很晦涩的感觉,导致我交给布里奇斯查看的时候,他惊讶地接过。
塞缪尔·布里奇斯:真让人震惊,你完成得这么快。
我有些心虚地回事他,眼神躲闪。
他有些不明所以,只好低头查看我的作业。
还是我的老毛病——作业写得很平庸,处在及格线以上,我刚刚看了两眼就了然。
我也找不到什么方法来改善,说实话,我现在整个脑子里都是想象那本书的后续——夏洛特误入教堂捡到的麦穗冠冕是谁的呢?她的金色巴斯尔大裙子又是谁送来的呢,有谁知道那场诗人香颂舞会在什么时候?
我现在整个人都被那本书糊起来了,根本没有空隙来思考别的。
看完了我的作业后,他明显有些苦恼。
塞缪尔·布里奇斯:你写的非常规范,也很顺畅,可我读起来怪怪的——也许是你没有太多自己的分析,我是说,太死板了。
说着,他连连看了我好几眼。
塞缪尔·布里奇斯:我觉得你还挺有灵气的,怎么会这样。
他把作业重新递回给我。
塞缪尔·布里奇斯:加一点分析试一试。
我听话地加上了,笔尖很丝滑,但文章看起来并不丝滑,像硬式欧包一样干巴巴的。
我左看右看,实在看不出来怎么修改才合适,只能满脸苦恼地把作业递了过去。
脑子里依旧在胡乱冒出书中的情节,似乎它是一个储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