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神医
他头一回真正面对死亡,是在四岁半的时候。
阿母曾经养过一只花斑的长尾雉,叫斑奴,浑身绚烂,长长的尾羽有二尺多,神气极了。
斑奴是阿母幼时在山上捡的,小小的雏鸟,红秃秃的身子上只有薄薄一层绒毛,怎么看都活不了。
八九岁的女孩子性子犟,硬是一点点用极糯的糜粥混着羊乳喂,竟磕磕绊绊地长了起来,且,整个府里只和她亲。等到半岁的时候,别人都说要剪羽,否则会飞走,她却拗着性子不肯伤它。
但,斑奴竟一直也没有飞走。
乃至,阿母十三岁入宫,它也一路从宋府跟着她飞进了南宫嘉德殿。她拿它没辙,于是只好在宫里继续养起来。
自他记事起,斑奴就欺负他。
清晨正睡得香呢,鼻子就被啄了一下,活生生从梦里被吓醒;朝食的时候,才在食案前坐好,盘子里的粔籹被叼走,扑噜噜一扇翅膀,飞到了高高的衣櫃上,边吃饼边“噶噶”地得意嘲笑他;甚至,有回故意拉屎在他新上身的亵衣上——混蛋!他气疯了,满屋子撵它,它却故意不飞高,每回停在他面前不远的地方,好让他回回扑空,捉弄得不亦乐乎,直到它玩累了,才终于懒洋洋扑翅飞远……
小孩子两三岁的时候,是不太能分得清身边的“其他东西”和人的,所以,在他幼年的认知里,斑奴就像个比他年长的大孩子一样。
等到他四岁的时候,斑奴已经飞不高了,每日懒洋洋的,他主动分它粔籹的时候,会轻轻啄一下他指尖以示亲昵。
那年的冬天,斑奴死了。
他抱着尸身哭得浑身颤抖,怎么都哄不过来。
阿母就在一旁静静看着,看他哭了整整一天,嗓子哭哑,头昏得胀疼。然后,当天夜里,她破例陪他一起睡——原本,他三岁上已经分了床的。
他抱着斑奴,阿母抱着他。然后,她轻轻抚着他的脊背,叹了口气,却并不是像以往一样哄他:“阿庆,这世上的所有生灵,都像殿前的花草一样,春生夏长,秋冬凋黄,终究都会离开的。”
“你身边的所有亲人也是——傅母,姨母,外祖父……斑奴的死,不过是开了个头。”
“你还这么小,可,总得知道的。”
“日后有一天,阿母也会离开。但,你要好好记着——”
“阿母希望你,一辈子都平安喜乐。若是我不在了,再想起我来,都想些开心的事,记得这世上曾经有人如珠似宝地疼爱过你,才会更有勇气地活下去。”
“然后,好好过日子。否则,阿母不管到了哪里,也不得安宁啊。”
……原来,阿母那么早的时候,就教过他了呀。
那天,一觉睡醒后,他的头痛症似乎没有那么难受了。
像是一处陈伤,彻底剜去旧疤,流尽脓水,重新上药,然后日渐一日地好了起来。
半月后,母亲祭辰的当晚,他又做了那个梦——但这回囚室里,他那个单薄的、一袭素白衣裳的阿母,没有在他面前一次一次仰药自尽。
她像幼年所有记忆里那样,静静含笑,一双明亮的新月眼温和地注视着他,嗓音轻柔:“阿母走了,你要听话,好好的啊。”
然后,她就这样渐渐地从那幽暗潮湿的狱牢里,像清晨的山间薄白的雾气一样,悄然消散了。
既而,那虎,那囚笼,也统统云烟般消散了。
唯有身后,那黄斑的小鹿,一双白沙浅水似的澈净眸子看着他,叼着他衣袖,要牵他回家。
……
时令一入五月,暑气就更盛了起来,洛阳城内外家家户户趁着时令开始种胡麻,别稻秧,有些人家也种牡麻。京畿之地,处处都是农忙景象。
芒种节这天,刘庆打算带小娥出门的——
自三月起,她的病就日渐一日地重了,肤色苍白得看得清额角淡青的脉络,唇角终日都泛着紫,甚至耳垂也是,以往只是跑起来会气短,如今稍微走快一些,就得喘上半刻钟。
饮食愈来愈艰难,稍微吃多些,就克化不了,腹间胀痛。
咯血,也比以往频繁了。
刘庆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焦燥之中,他看着她肉眼可见地瘦下去,日渐一渐地病象沉重,仿佛一株孱弱的细草因为缺乏光照,终于茎叶萎白,一点点枯竭了所有生机。
而他,竞无能为力。
这种无力感几乎让人崩溃,自母亲祭辰后渐渐消弥的暴戾之气,仿佛又压制不住地涌了出来,传遍每一根神经,然后一分一刻、一时一天地愈发沉重,直沉得要把人逼疯。
可,他是不能在她面前疯的。
她,她如今已经受不得半点刺激了。
而他唯一能做的,不过是让她过得开心些,或可多捱一些日子。
所以,他才决定这天带她出门。她自记事起就待在掖庭,来王府后,最喜欢的事就是出门到处走走看看。她还从来没有见插秧别稻,胡麻、牡麻都只见过种子。
这天,刘庆起得格外早些,卯初就起了身,盥洗罢,正束发的时候,忽然僮仆来报——
他惊惶地奔到侧室的时候,她已经又昏了过去。
才进门,一眼就落在漆木榻上那个单薄的女孩子身上,整个人薄得仿佛一片极薄的蔑片,盖着被子,居然都多少隆起。
她面色是前所未有的苍白,淋漓的大汗浸得鬓角湿了一片,唇角青紫,耳垂也是青紫,看上去几乎瘆人。
“殿下。”鹤发的老者原本坐在榻边的苇席上,见他来了,忙起身行礼。
是郑侍医,天子身边最受倚重的侍医。
七年前,刘庆就是悄悄请了他去给小娥诊的脉。老人家年高德劭,一惯心软,从此就把这个沉疴难愈的女娃娃放在了心上,就算刘庆不主动寻他,也会按时遣弟子送药去掖庭,一送,就送到了去年她出宫。
眼下,老医者眼里也是藏不住的黯然,身为医